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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班牙语培训学校:内蒙古自治区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

来源:小编 编辑:小编 日期:2022-09-19 05:00:52

第一章总则

第三所学校是一所具有语言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特点和优势的多学科国际大学。学科包括经济学、法律、教育学、文学、历史、科学、工程、管理和艺术,人才培训体系完整。

第四条学校坚持德、言、世界的校训,发扬爱国、诚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北方精神,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使中外学生成为人类社区的建设者、文明交流相互学习的推动者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国际人才。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交易、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用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三章招生人数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学校招生工作由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机构统一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各省(自治区、市辖区)的招生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自愿档案调整的比例应保持在120%以内。如果第一志愿候选人的生源不足,他们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原则上,平行志愿备案批号的档案调整比例应保持在105%以内,并服从专业调整。

第十二条符合国家政策并享受加分的考生,原则上经省(自治区、市辖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学校认可国家加分,分数不得超过20分。不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道德考试和身体健康考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按照高考实际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者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应根据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进行排名。首先安排能够满足专业志愿者候选人的专业,然后安排专业志愿者调整候选人的专业。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

第十四条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政策加分和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分数比较顺序为:外语、汉语和数学。如果顺序完全一致,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专业要求考生统一考试英语外语语言,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语、英语、法语)专业也招收英语水平好、法语外语语言统一考试的考生。外语专业要求考生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语考试,成绩合格。未组织高考外语口语考试或相关成绩计入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的学生不要求。学校不单独组织外语口语考试。

第十六条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和德语可用于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和语言学。其他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是英语。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日语、西班牙语、法语、德语和其他公共外语。一些非外语专业的专业课程是英语。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市辖区)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他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施特殊类型的招生工作,如护送学生、艺术、大学专项和国家专项。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外语专业6000元/年;中国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国际事务和国际关系、网络和新媒体、金融、经济学(经济和金融统计和分析)、会计、国际经济和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特殊教育(言语和听觉科学)和心理学8000元/年的书法与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与技术专业5500元/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住宿标准:本科生的最高住宿标准为1200元/人/年,视宿舍分配情况而定。

第二十二条资助政策:学校承诺不允许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入学时,学校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在学习期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激励奖学金、国家资助、国家学生贷款、困难补贴、勤工俭学等形式获得资助。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010)82303943

传真:

(010)82303135

纪检监察电话:

(010)82303020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010)82303919

邮箱: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者本章程未尽事宜的,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转载自北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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